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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已下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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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案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对于无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可以由法院指定律师或者是自己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代为处理案件,但是即使委托法律援助律师代为处理也可能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对于这种案件来说,如果不服民事判决书法律援助案件还可以进行上诉吗?一、不服民事判决书法律援助案件还能上诉吗?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法律没有规定法律援助案件除外。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二、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根据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总的来说,法院是具有法律援助的,在相关审查部门认定符合法律援助要求之后,法院会派出法律援助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并不是只要穷就可以了,在诉讼里必须是要占有理的一方,否则法院拒绝提供法律援助。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3种观点: 不服民事判决书法律援助案件还能上诉。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法律没有规定法律援助案件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1种观点: 法律援助裁决书下来后,并不是援助案件的结束。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终止法律援助,或者受援人可以拒绝法律援助。同时,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法律援助人员发现受援人经济条件变化、或者案件处理情况发生变化,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或者申请终止法律援助。如果受援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撤回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同意其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适用于以下情形:1、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被害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2、民事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用或者保全费用,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3、行政案件:因受到行政决定侵害,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诉讼,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4、其他法律事务:经济困难人员在其他法律事务中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其他法律服务人员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经济困难:申请人自身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用或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明显超出其经济承受能力;2、有诉讼请求:申请人需要有诉讼请求,即有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纠纷;3、诉讼请求合法:申请人的诉讼请求需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4、申请人的行为无过错:申请人的行为无过错,即申请人未曾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与纠纷有关的合同、协议等;5、法律援助申请符合规定:申请人的法律援助申请需符合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如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等。综上所述,法律援助机构的裁决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并不等同于法院的判决,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法律援助对象需要执行裁决或者判决,需要通过法院等途径获得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法院判决书出来了,当事人可以再申请法律援助上诉吗?1、一般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2、根据情况,估计对方是另行起诉,不是重复起诉。3、现在执行阶段的,可以申诉处理或找检察院进行抗诉。4、具体到底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请面询当地的律师看看判决书后再说。二、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如果是一审,判决书上的这个日期还不是最终生效生日,还要看对方是否上诉,过完十五日上诉期后正式生效;如果是二审,此日期为生效日期;判决执行,一般会在判决书写着对方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这个不一定得对方主动找,也可以主动去提醒对方!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怎么办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第3种观点: 判决书下来了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找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会指派律师给予法律援助。怎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如果委托律师可以与律师协商,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是法律援助,可以到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根据司法部和其他一些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民要想获得法律援助,须向诉讼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或公证事务的住所地、事实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司法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同时递交证明本人身份、经济困难(即低于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此外,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者政府公益项目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申请减费的法律服务。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亲自实施的法律行为外,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如实陈述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提供的材料要具有证据效力。申请人(受援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取消其受援资格,并责令其支付已获得服务的全部费用。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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